首页 > 黎川律师 > 找人借了1200块钱,利息一天20块钱可以被法律认可吗

找人借了1200块钱,利息一天20块钱可以被法律认可吗

admin 黎川律师 2024年04月20日
借钱给他人时利息可以由当事人之间自行约定,但是利率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偿还,但是合理的本金及利息当事人还是应当偿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杭州财产分割律师 法律问题咨询 郑州二七区律师 商水县律师 鹿邑县律师 西安灞桥区律师 绍兴律师 奉化律师 上海普陀区律师 杭州法律顾问 杭州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西安律师 济南律师 淄博律师 珠海律师 唐山律师 常山律师 杭州合同律师 信丰律师 沈阳铁西区律师 滑县律师 泰兴市律师 江门律师 长治律师 宁波律师 泰州律师 绍兴律师 金华律师 滁州律师 镇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