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黎川律师 > 占道行驶应怎么处罚的

占道行驶应怎么处罚的

admin 黎川律师 2024年01月29日
机动车辆占用人行道,在人行道上擅自行驶和停放机动车辆,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在人行道上擅自行驶和停放机动车辆,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违规占道行驶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扣3分。根据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一次扣3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重庆劳动纠纷律师 杭州房屋产权律师 律师在线咨询网 杭州房产律师 浙江律师 杭州法律咨询在线 杭州交通事故律师 浙江专业律师 杭州子女抚养权律师 天津律师 运城律师 苏州律师 福建律师 潍坊律师 兰州律师 南充律师 余杭区律师 杭州离婚谈判律师 永修律师 上栗县律师 余干县律师 合肥庐阳区律师 淮北相山区律师 安庆怀宁县律师 上海闵行区律师 大同平城区律师 肥西县律师 南京六合区律师 天津律师 赣州律师